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告知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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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UrDa會員,您好
  感謝您選擇其昜電動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UrDa」)所提供UrDa悠達趨動雲端共享電動機車租賃服務,本公司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前,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之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您撥冗審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除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第六條規定資料以外,符合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類別,而與本公司業務經營有關之個人資料,包括自然人姓名、聯絡方式、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駕照、職業證件(如學生證、職員證)、車載通訊盒所回傳之車輛運行資料及任何其他依法可得蒐集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等。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
  1. 經營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及營業登記項目業務,包含電動機車租賃等業務。
  2. 依法令規定及需要、依法定義務、依契約、類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等,所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3. 其他符合法務部公告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之「特定目的」,包括公民營(辦)交通運輸、公共運輸及公共建設(02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69);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0);消費者保護(09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1)等。
三、對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2. 對象:UrDa、受UrDa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其他業務相關機構 (如:信用卡國際組織、信用卡收單機構、之UrDa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對象)、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及其他,或其他UrDa之交易相對人而有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必要者。
  3. 地區
  4. 前揭利用對象之國內所在地。
  5. 方式
  6. 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文件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UrDa依法得酌收必要合理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提供相關資料並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UrDa係依法令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五、除與您所申辦之業務有關電話及簡訊通知或郵件(含帳單及發票)寄送等必要通訊,若您不欲接獲其他行銷郵件或通訊,您可致電UrDa客服專線(07-5880538),將由專人為您說明及辦理。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開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UrDa得拒絕您的申請或停止您與UrDa各項往來之業務或服務。
六、UrDa有權修訂本告知事項,並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足以使您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前述方式告知提供詳載本告知事項內容之網站連結),告知您修訂要點及指定網頁。
七、如您與UrDa先前簽訂之契約或其他書面文件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有關條款與本告知事項有所歧異者,以本告知事項為準。